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
www.110.com 2010-07-08 09:10
省政府决定将《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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