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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取消安徽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公司不再具备从事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资格条件,决定取消(或注销)其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资格,不得继续从事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下列公司应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司《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转报交通部注销,并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公司名称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资格情况

  安徽海运有限责任公司   MOC-MT00164           取消

  汕头市帝远海运有限公司  MOC-MT00016           注销

  江苏通远船业有限公司   MOC-MT00087           注销

  东港市巨文水产有限公司  MOC-MT00100           注销

  广州太平洋船务有限公司  MOC-MT00112           注销

  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MOC-MT00129           注销

  丹东名川海运有限公司   MOC-MT00131           注销

  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   MOC-MT00150           注销

  青岛大通海运有限公司   MOC-MT00200           注销

  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为“取消”资格,证书有效期满为“注销”资格。

  交通部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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