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委、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使用企业自备篷
www.110.com 2010-07-08 09:09
完成国家运输任务,加强对企业自备篷布的使用管理,加速周转,保证安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路运输中,以敞车代棚车装运怕湿、易燃货物时,铁路应负责提供篷布。为弥补铁路篷布不足,提倡、鼓励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使用自备篷布。
运输毒害品、腐蚀性的货物,应按规定使用企业自备篷布。
二、企业自备篷布要求具有防水、防火、防霉性能,规格一般为9×5.5米。篷布腰绳、边绳必须是直径1.1~1.3厘米、拉力在300公斤以上的棕绳、麻绳,禁止使用其它代用品。篷布四角和两侧用黄色油漆涂打所属单位名称和编码,两侧编码下方各通栏涂打一条宽150毫米的横杠标记。
三、发货人使用自备篷布,应在办理货物托运手续时,在货物运单“发货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自备篷布×张”字样,并在“铁路货车篷布号码”栏内划“■”号。
四、货主装车苫盖自备篷布,应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和使用篷布的有关规定。
五、铁路到站应填写特价运输证明书,连同企业自备篷布一起交给收货人。
六、收货人对到达的发货人自备篷布应尽快到车站办理托运,在30日内不核收运费。铁路车站要优先受理,及时组织装车,不得积压,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承运日期表周期。进行中转作业时,应在当天装出。
七、铁路到站不办理零担发送业务的,应由收货人将自备篷布送至邻近的零担办理站办理回送。
八、本通知自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文件与本通知有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
相关文章
-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
- ·关于修正《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
- ·铁道部关于提高铁路运输质量的决定
- ·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及企业自备车规范管理若
- ·铁道部关于协助执行执法机关扣留铁路运输货物
-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关于转发铁道部对发展地方
- ·公安部、铁道部关于严禁拦截火车保障铁路运输
- ·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
- ·国家经委、交通部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管理的通知
- ·交通部、国家经委关于印发《公路运输管理暂行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铁道部合并纳税成员企业
-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加强粮食化肥铁路
- ·铁道部关于铁路专业运输公司运价管理暂行规定
-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工资管理的通知
- ·铁道部关于修改《铁路客货运输统计规则》的通
- ·铁道部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
- ·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