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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7-08 09:10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做好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报表仍按照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养路费收支预、决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7)497号)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

  二、决算报表仍沿用我部1998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软件编报,报表软件可直接从交通财会网(网址:)下载中心直接下载。

  三、各单位要在做好资金清理、账务核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报表,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表需附编制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当年养路费收支及与上年收支的比较情况,养路费征收、使用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改进办法,在加强养路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方面的建议等。

  四、请各单位于2007年3月1日前将决算报表(包括报表编制说明)和数据软盘各一份报部财务司。

  联系人:孙静

  联系电话:010—65292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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