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中心成立
www.110.com 2010-07-21 14:48
7月21日,济源市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中心在事故处理大队一楼正式挂牌成立。
中心的成立,改变了以往当地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在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往往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当事人反悔,只能诉至法院,一个案件反反复复,争议极大、效果差的问题,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措施。
据当地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事故仲裁中心可受理三类案件:一是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的;二是当事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成功,但双方希望提高法律效力,即确保当事人无法反悔,不能就该争议继续诉讼的。交通事故仲裁中心依法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从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没有上诉程序,当事人无权继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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