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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市场,良币能否逐劣币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保姆空岗3天之内家政公司就要派人替换,家政公司要为保姆和雇主购买保险,家政工要有正常的和休息时间……

  由广州家政服务业协会起草、市工商局监制的家政服务规范合同,10月1日起正式推行。但记者在连日的采访中发现,由于规范合同直接触及时下多个敏感“行规”,在业内引起尖锐争议;而众多市民在欢迎之余,则担心难以推广。记者了解到,家政服务规范合同在三个主要方面的实施和认识对立严重。

  对立1 好保姆不便宜

  VS

  高收费没客户

  合同规定:家政工和雇主是劳务合同关系,家政工受家政公司委派为雇主服务;雇主每月支付给家政公司管理费。

  正方观点:目前市场那种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可介绍保姆的做法早就该规范了。家宝家庭保教公司负责人陈志航说,他曾遇到过一个客户,张口就说想花100元钱介绍费找个保姆,陈问他,你是否希望找一个有审核、有培训、有保险、有跟进服务的保姆?如果是,100元做不到。结果客户很认同,愿意一年出2500元的管理服务费,从该公司找到了合意的保姆。

  反方观点:市场中介式的家政公司,现在仍是主流,这一条款显得“拔苗助长”。德政路附近一家家政公司的负责人张女士说,公司一年只收300元介绍费。不是不想多收点管理费,而是很多市民要便宜。如果要跟进服务,那就肯定要提高收费,而提高收费则必然吓跑新老客户。

  对立2  培训后再上岗

  VS

  现实中不可能

  合同规定:推荐的家政工要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

  正方观点:个别小公司恶性竞争的招数,就是根本不培训保姆,以减少成本,结果吃亏的是雇主。正祥和家政公司总经理周旻说,他们很早就已经和一些权威的社会机构合作培训保姆、家政工,并颁发专业机构的证书。对于他们这样的公司来说,很欢迎这种可以净化市场的规定。

  反方观点:规定脱离实际。华景新城附近一家家政公司的负责人赵小姐说,广州市90%以上的普通保姆、钟点工都没有这样的合格证。如果签这样的合同,要么就是欺诈顾客,要么就会成为雇主刁难家政公司的“定时炸弹”。

  对立3 空岗三天补人

  VS

  约束中介太严

  合同规定:空岗3日,家政公司要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

  正方观点:应着眼雇主的急需。广缘家政公司负责人黎秋珍说,公司经营6年多,遇到经常要求换保姆的毕竟还是少数。过去他们的做法是7天内替换,现在缩短了时间,确实有难度,但这一规定对推动行业规范有好处,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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