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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最低月工资居全国前列
www.110.com 2010-07-15 11:54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9日电 昨日每日商报报道了从本月起浙江省的最低标准调高了50元,这已是浙江省自1994年依照《》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以来的第七次调整。记者随即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说,本次调整将四档最低工资各提高了50元,据介绍,这样的调整幅度是在综合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全省增长等多种因素之后决定的。据透露,今后,浙江省将改变几年一次的大幅调整方式,每年适时对最低工资标准微调,执行新标准的时间也将逐步制度化。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全部建立起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由政府颁布并实施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就长三角地区来说,上海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90元,在全国位居第一,与浙江新标准的最高档仅相差20元,而江苏省也将最低工资标准分为690元、550元、480元、400元四档,除了最高档比浙江多20元,其他三档都分别低于浙江的610元、560元和490元。陈处长说:“各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获悉,杭州市区将选择最低工资标准的670元这一最高档。

    同时,陈处长还补充说,标准中所规定的月最低工资不包括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及分红等其他货币形式的收入,用人单位必须以一个月为周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每个月发放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根据2004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月工资还不包括延长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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