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从事对人体有害的工作而身患重症,急需得到赔偿而又得知原单位注销了,在宁波打工多年的王先生无奈将原单位的股东告上了法庭。12月22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原单位股东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王先生终于“绝境逢生”。
据法院介绍,2000年3月,王先生开始在宁波的一家公司从事金属抛光工作。2007年底,因公司要搬迁,王先生就离开了公司。2008年3月,王先生在找工作体检时发现肺部有问题,怀疑是尘肺。按照规定,职业病鉴定必须得到配合。但在王先生向原单位提出请求时,该公司不承认他是金属抛光工,也不承认他长达八年的工作时间。与此同时,该公司已成立清算委员会,于同年3月1日起进行清算。
王先生马上申请仲裁,被仲裁委裁决驳回。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诉诸法院,在2008年4月向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工种为金属抛光。经历了一、二审程序,法院最终确认了王先生近八年的工作时间,也认定他的工种为金属抛光。王先生拿着法院判决,到医院和劳动部门顺利做了鉴定。今年6月25日,劳动部门认定王先生患有职业病矽肺,为工伤,达到程度。此时,该公司已完成清算并被注销,公司剩余财产由两个出资股东定融公司与伟邦公司按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今年7月22日,王先生再次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以原用人单位已经注销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诉。为了早日拿到应得的赔偿,王先生再次向镇海法院起诉,将原单位的股东定融公司与伟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股东自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不具有债务免除的效果,涉案公司清算组未曾向原告催告申报债权,在报纸刊登的注销公告也只写明了该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注销手续,并无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内容。因此,公司在未足额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注销,股东又在公司注销后获得公司财产权益,债权人有权要求获益股东在所获财产利益的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法院最终支持了王先生的主张,判决二被告支付25.7万元赔偿金。
新华网
相关文章
- ·原企业注销 矽肺病患者向股东索赔获宁波法院支
- ·公司注销矽肺病患者向股东索赔获支持
- ·乙肝患者被辞退状告企业索赔7万元
- ·律师称三鹿受害患儿索赔拟转向企业原股东
- ·上半年宁波吊销注销企业4992家
- ·中外合资企业清算中向法院起诉股东返还公司财
- ·美法院拒绝版权人向YouTube部分索赔要求
- ·宁波举办企业知识产权能力高级研修班
- ·患者胆总管被医院截断索赔17万 已构成医疗事故
- ·定州女孩遇医疗事故索赔870万美元 河北法院终审
- ·治病落下伤残患者起诉 法院:医院治疗懈怠赔
- ·昆明一诊所治疗腹泻致患者肾衰竭 遭索赔30万
- ·摘胆小手术患者下肢瘫痪 向医院索赔120万
- ·“索赔需举证”让患者成为弱者
- ·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患者索赔需举证引发质疑
- ·定州女孩遇医疗事故索赔870万美元 河北法院终审
- ·请京城名律师上堂 患者状告3家医院索赔260多万元
- ·电工索赔7年49万加班费 厦门法院终审判赔620元
- ·加班"6000小时索赔50万 法院认定为"值班"驳回诉
- ·乙肝患者前妻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成都法院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