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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解聘病危教授涉嫌违反劳动法
www.110.com 2010-08-23 17:09

    张在元教授在病危期间被武大解聘,最近引起了媒体和网络广泛地关注。昨天晚上,武汉大学也用答记者问的方式做出了正式的回应。关于此事,人们都在质疑,武大在病榻前向张教授来宣布解约的做法是否太过绝情了?面对现实的尴尬,如果张教授的遭遇同样发生在我们的身上,谁来帮助我们? 

    重病缠身,合同到期,武大教授,病床上被宣布终止聘用,事件为何引发争议?

    “病危解聘”解不了道义之困

    陈翠梅:病榻前遭武大解聘
    (张在元教授爱人)
                            
    当武汉大学的来人读完这份文件以后,当时说了一句话,说了一句什么呢?就说这个事情,当时我心里很不好受,他们读完以后很快就离开了,当时张老师眼泪在眼眶里转。

    张鸿:感慨张在元教授也只是一个高级“临时工”而已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最大的感触是这个事怎么会发生在百年名校武汉大学,大学教授怎么也会遭到这种对待?其实我们过去也一直关注类似劳动纠纷和医疗纠纷的等等事件。包括前一阶段的河南的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但我们关注的主体基本上都是通常意义所说的弱势群体,外来打工者,农民工等等。当我们看到武汉大学和张教授签的聘用合同时,我才发现其实是差不多的,张教授是武汉大学建筑系的创办人,又是全国著名的建筑设计领域的专家,而且也有很多介绍说当年张教授在创办建筑系的时候有多么的不容易,即便是现在,武汉大学城市学院受聘的院长,其实也不过是一个高级“临时工”而已,他和传统意义上所说的大学、事业单位、有终身保障等等都是不同的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和我们一直关注的弱势群体是相似的,他的权益可能不会得到公正的对待。

    向松祚:难以理解武汉大学的做法
    (《今日观察》评论员)
                            
    不管是任何人看到这个事情,还是这个事情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我想谁的心里都会是凉嗖嗖的。我的第一感觉、最让我难以理解的就是武汉大学的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垂危的病人,他们为什么要去终止聘用合同,停止发放医疗费和住房,为什么要人事、组织、学院、校医院四个部门的负责人去病床前想张教授郑重其事的宣布这个终止聘用的合同,而且张教授是一个垂危的病人,已经不能说话,戴着呼吸机。这种场景让人感觉非常奇怪,也确实很难理解,所以很多人说这是不尽人情,薄情寡意,确实一点不过分。如果按照武汉大学的负责人的最新解释,说是张教授的合同已经到期了,这是终止聘用合同,那么武汉大学方面根本就犯不着派这四个部门的人去,还非常郑重其事的当场宣布,这给人的感觉就是,武汉大学并不是单单为了去宣布合同的,而是在宣布解除他们应该对张教授所承担的责任。

    张鸿:武大之举涉嫌违法 规定不可以在个人患病期间
    (《今日观察》 评论员)
                            
    现在很多的评论是从人情和道义的角度出发,来讨论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武汉大学的做法迈不过“法”的门槛,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因为在聘用合同上有明文规定:学校给张教授提供每月一万块钱的,这个劳动报酬包括单位应该承担的养老、医疗等等,如同我们平时说的三险一金、四险一金或者五险一金等等,按照《劳动法》的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而且只能是用人单位来参加,个人是没法参加医疗保险的。也就是说,当初张教授跟武汉大学签署这份合同的时,这一条无效的。武汉大学必须承担张教授因此而没有得到的,由医疗保障给它补贴的那一部分医疗费用。另外还有一点,现在武汉大学方面表示,劳动合同到期了,我们自动终止了这份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5条,42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对方在患病期间,在医疗医治期间,劳动合同必须得延长至治疗结束,否则在这之前,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跟个人终止劳动合同的,因此,武汉大学在医院宣布劳动合同终止是不可以的。

    向松祚:武汉大学功利化太浓  大学更应将道义放在首位
    (《今日观察》 评论员)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事件,如果说武大此种做法完全合法,那么作为一个大学做出这样的行为符合它的责任和形象吗?在此次事件中,很多民众马上就联想到了剑桥大学的霍金和普林斯顿大学的纳什,这两位世界级的大科学家。最让人感触的是当年霍金得知已患病的时候,还非常年轻,才23岁,这时的霍金还没有做出任何具有重大影响的贡献,而且当时的医院表示他只能活两年半,剑桥大学并没有因为霍金得了重病,马上劝其退学,而且是全力支持他完成了博士的学业,并且聘任他做教授,给予非常好的条件以及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能专心做研究,最终霍金不仅没有死,而且做出了震惊世界的伟大成就,现在霍金已经成为剑桥大学的一张名片,一种形象的代表。纳什尽管在30多岁时就已经很有成就,但他很快得了非常严重的精神分裂,作为私立大学的普林斯顿大学,也并没有马上去跟纳什解除合同,而是专门派人,日夜地照顾,给予无微不至地关怀,最终发生了奇迹,人们认为治不好的精神分裂症最后竟然康复了,还得了诺贝尔的经济学奖,也成了美国人文精神的一个符号。这些事情的两相对照,武汉大学功利化实在太浓的做法让很多的社会民众,也让很多的教授以及从教的人员感到真正的悲凉。

    大病面前无助救援,引发哪些深思?大病救助,何时能撑起一把保护伞?

    张鸿:医疗保障公平为先
    (《今日观察》评论员)
                            
    现在的医疗改革在往前走,新医改在推出,这是一根非常难啃的骨头,很多人说它是一座虎山,但明知山有虎,我们一定要向虎山行。2006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透露,社保的缺口是一万亿。但是今年,很多权威机构给出的答案已经到了十万亿,现在的距离反而越来越大了。因此,我们寄希望于新医改,那么新医改的希望又在哪里?我希望能广覆盖,现在的程度是广覆盖低水平,应该在广覆盖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把别的地方省下来的钱放在这里面,以此提高一些水平。那么在暂时低水平的前提下,能不能保障公平,让大家都能来平均地分这块蛋糕?

    向松祚:社会应建立完善的大病救助机制
    (《今日观察》 评论员)
                            
    张教授的事件提醒整个中国社会,确实需要尽快地建立大病的救助机制,这个需要政府社会、个人、企业以及所有的机构,大家一起共同的努力。其实今年的两会,就有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都在强烈地呼吁,要完善大病的救助机制,特别是对于小孩。在国外,基本上能够形成一个观念,如果公民得了非常奇特的大病,费用上支持不了,可以免费先治疗,治疗以后,再来谈交钱的问题。中国现在可能还暂时做不到这一点,但是我们必须以此为起点,政府牵头建立起大病的救助机制,使得了大病的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张车伟:应建立社会保障网络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复杂,一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我觉得全社会反响非常热烈,主要是因为他是一个知名的教授,尚且落得如此的下场,从道义上讲,很多人无法接受。我想这个评判应该由社会来做,但是并不一定最终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制度方面的问题,这说明我们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是滞后的,是不能满足现在日益增长的,广大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因为这种社会保障,尤其是医疗方面的主导,还是应该由政府来主导。从覆盖全部人群来讲,国家应该投入更大的力量来建立社会保障网络;从个人来讲,应该积极地加入到国家所推行的社会保障中去,争取被这个制度所覆盖。

    林嘉: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未来的发展就是一个人,一个劳动者的基本的、医疗保险以及其它的一些,我们讲的五险,它不应该跟单位有没有,或者说你是不是和单位联系在一起,而是说你在你的职业生涯里边,你只要完成了这个缴费,只要符合这个条件,我不管在哪个单位,哪怕我现在是失业,我也有权利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获得救济,这才是我们讲的未来我们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目标。

    张鸿:期待所有的雇主都能成为“守法雇主”
    (《今日观察》评论员)
                            
    一个研究劳动关系的专家跟我说,雇主分三种,一种是个小人雇主,经常扣钱,不发工资等等;一种是普通雇主,就是不作恶;还有一种是君子雇主,我不敢奢望我们的大学和普通的公司和企业不同,成为一个君子雇主,但是起码要做一个守法的,不作恶的雇主,不能自己违了法还振振有词,如果所有的雇主都能做一个基本守法的雇主,我想像张教授这样的事情就会少很多。

    向松祚:应具备人文关怀及慈爱之心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们虽然在强调要不断地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避免类似张教授的此类事件再次成为一个悲剧,但保障体系再完善,它也只是一种制度规则的完善,制度规则的完善绝对不能替代人文的关怀,尤其是像大学这样的机构,更是要有一种慈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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