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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起调整最低工资 最低涨至960元
www.110.com 2010-08-23 17:11

  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标准将在目前80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160元/月,达到960元/月,增幅为20%。这是市人社局昨天宣布的消息。   据介绍,本市从1994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至今已经16年,2009年前,每年进行调整,平均增幅为10.02%,2009年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考虑到企业面临的困难,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今年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业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将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从800元/月,调整为960元/月。   同时,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一并调整。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小时提高到11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元/小时提高到25.7元/小时。   有关部门表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00元/月调整为960元/月后,全市会直接因此提高工资水平的有10万人左右。对于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是否会引起物价上涨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此前多年连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还未发现因此导致企业商品或服务涨价的情况。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要依照新标准执行。   本市各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有关规定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受理职工投诉、举报相结合,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释疑   最低工资不含社保费和公积金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试用期期间工资,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并建立劳动关系,在实习期间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除国家规定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中,由企业另行支付的收入外,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等费和住房公积金都不计入最低工资,也就是说最低工资就是落入劳动者口袋的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如果考虑这些因素,本市这次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1000元/月。   不计入最低工资的款项   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如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发最低工资必须与职工协商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最低保障,用人单位不应把最低工资作为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经营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并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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