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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通知辞退员工有风险
www.110.com 2010-07-05 16:08

  合同到期不通知的风险

  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及时通知员工,而选择直接将员工辞退,这种《法》实施以前惯有的做法,在该法实施后,将面临很大风险。按《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合同到期时公司没发出合同终止的通知,而直接辞退员工,将视为依然存在,单位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将面临双倍支付赔偿金。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单位在此规定上“栽跟头”,甚至输了官司赔了钱。

  案例

  迟了6天通知不续约 赔了1.8万元

  合同自然到期后,公司未打算续约。刚巧碰到“五一”放假,迟了6天通知员工不续约,单位就支付了1.8万元的赔偿金。这是成都市劳动仲裁委裁定的一个真实判例。“类似情形涉及的赔偿金问题,很多员工到我们这里申请仲裁,但由于法律规定清楚,调解后大多数公司就直接付钱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起案例的缘由是:2001年5月,王先生到这家运输公司上班。2008年1月,双方补签了一年期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鉴于王先生的工作表现等情况,该公司并未打算与他续约。接下来是“五一”大假,人力资源部门没有通知王先生不续约。5月6日,大假结束后,王先生继续去上班却被告知,已满,公司不再续签。

  劳动仲裁委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公司没向王先生发出合同终止的通知,直到5月6日才临时通知辞退,该情形应视为王先生与公司建立了一个新的。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时,公司向王先生发出辞退通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公司按照王先生实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一共向王先生支付了7个半月的双倍经济补偿金18000元。

  调查

  公司很谨慎 宁愿提前下通知

  “签订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就该知道什么时候到期,如果公司没有通知续签,肯定应视为双方都知晓,应该自然终止。为什么要公司多付出人力成本去提醒,甚至赔钱?”对于自然到期的续签问题,成都一家连锁酒店的总经理刘先生显得不解。他认为,劳动者因合同到期失业可能面临的生活、医疗问题应当由国家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予以解决,而不能将这种风险通过立法的手段强加给单位。

  “公司没有续签的打算,会提前两三天通知员工。”刘先生说。那为什么不提前一个月通知,这样就不用多付一个月的工资呢?刘先生解释说,员工若是得知要离职了,剩下来的时间就会无心思工作,顶多每天去打打卡了事。“这还好说,就怕员工在这一个月内找公司麻烦,甚至利用职位谋私之类的。”合同自然到期前,公司到底应不应该通知?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都选择打“保险牌”,就是提前通知以求安稳。“可能公司在管理上就要多付出心力,但真要闹到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就要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宁愿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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