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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工作时间的有何规定
www.110.com 2010-07-02 18:0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第41条规定执行,即: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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