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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注册咨
www.110.com 2010-07-05 12: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暂行规定》(沪人[2003]158号)的精神,经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意,现对长期从事咨询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的人员,进行一次注册咨询师考核认定工作。

  现将《上海市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上海市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在《上海市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暂行规定》(沪人[2003]158号)文件发布前,已由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原上海市咨询协会)授予上海市注册咨询专家,目前仍从事咨询工作且业绩突出,并同时具备下列(一)、(二)、(三)项条件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考核认定:

  (一)学历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1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累计从事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累计从事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7年以上;

  3、具有双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

  (二)业务工作经历

  1、担任信誉咨询企业(机构)业务技术负责人3年以上;

  2、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本单位业务技术负责人3年以上。

  (三)咨询工作业绩

  1、近3年来,每年完成的咨询项目不少于10项;

  2、近3年来,每年完成的咨询项目为单位创收不低于10万元;

  3、近3年来,完成的咨询项目曾获得省部级成果奖;

  4、编撰出版咨询理论方面的专著。

  二、考核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应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个人向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提出申请。

  (二)考核认定

  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会同市咨询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咨询业务理论及实务,采用卷面作答的形式,考核时间为三个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评议、考核通过人员,在报经市人事局、市科委同意后,取得《上海市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04年11月8日-26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申报地点:市咨询业行业协会

  地址:南昌路47号2407室

  联系电话:53821058、53822040-23070

  (三)费用:考核认定费每人400元,在申报时一并付清。

  附:《上海市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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