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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的问题
www.110.com 2010-07-0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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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劳动仲裁的问题

  与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我一气之下就去了劳动仲裁,怎么知道现在出来的结果,我很不满意,请问律师: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中顾网律师解答:

  不服劳动仲裁的办法:

  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相关知识: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北京市劳动争议(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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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4、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5、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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