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法 > 律师动态 >
律师公示财产旁敲侧击阳光法案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不动产系2002年购买的当时价值为14万元的173.5平方米房屋一套;存款系中行卡一张,内有余额39015.10元;私车系吉利金刚1.5排量小汽车一台,2007年6月9日购入时价格为5.78万元;无购物卡、有价证券、名人字画、古董,也无债务……”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为了参选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大代表,11月12日在红网衡阳论坛上公示了自己的全部财产。(11月23日正义网-检察日报)

  人大代表候选人主动公布财产,这是一种进步,体现了强烈的民主意识,由此自然令人想到监督官员的“阳光法案”。法治社会需要财富的阳光,更需要阳光的财富,而“阳光财富”应从官员开始。在官员腐败案中,曾出现贪官隐瞒境外存款达10年之久、偷出“家财万贯”、拆迁拆出“几十万元存折”、家中搜出十几本房产证以及官员豪宅、名车相伴,包养情妇,婚外养子和贪官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等,“阳光法案”因此成为近年来公众持续关注的一大焦点。

  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折射出强劲反腐之势。广东省东莞市已经建立健全了全市62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信息数据库。而早在这之前,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等多个地方都在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管试点有经验可总结,但要看到,至今没有一个腐败分子案发前身家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甚至像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那样拥有明晃晃的双子别墅,是因为财产申报制度而败露落马的。因此,无论是官员财产申报试点和主动实施的地区,还是这次参选人大代表的律师“自曝家底”,都缺乏统一具体的专门制度规范,“一曝十寒”,意义有限。

  鉴于此,我国需制定一部“公务员财产申报及监督法”,统一规范和明确官员及其直系亲属财产和从业情况的及时申报与动态监督,让各级官员“如数家珍”,让公众看到透明的官员和公开的收入,这也许是律师罗秋林公示财产“旁敲侧击”的真正意义所在吧!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