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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律师执业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工作流程
www.110.com 2010-07-21 14:55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拟从事律师执业并经变更备案需要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其工作流程为:

  一、在江苏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在省内拟从事律师执业的,按照申请律师执业有关程序办理。

  二、在江苏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不在江苏省内从事律师执业的,由本人所在省(市、区)司法厅(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向江苏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办公室商调。

  三、在其它省(市、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拟在江苏省内申请从事律师执业的,按照申请律师执业有关程序,由江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向江苏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办公室出具调档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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