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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行为能力人护理事故的突出表现(2)
www.110.com 2010-07-12 13:10

  另有一例,某精神病院一精神分裂症住院病人,某液发作幼觉及妄想,上厕所回来,突然对邻床正在睡觉的病人发起攻击,用拳头猛击被害的眼部,虽被疗迅赶来的医务人员及时控制住,但仍打伤人被害人的左眼。后经检查证实,造成了被害人左眼睑、结膜瘀血,视网膜剥离,经过眼科医院的两次手术,被人的视力仍明显减退。被害病人家属在赔偿的问题上与医院不能答成一致见,便诉于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害人系行为能力人,在精神病院住院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对此精神病院负有责任,应予赔偿。判令该精神病院赔偿被害病人医疗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营养费、今后治疗费等共计458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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