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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再次申请异地审理
www.110.com 2010-07-09 17:46

  本报讯 昨日,龚刚模的亲属与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首次曝光,双方约定代理费共计150万元,李庄代理权限包括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以及法律顾问等方面。

  昨日,龚刚模的亲属与李庄签订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首次曝光,协议中双方约定: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庄、马晓军律师作为龚刚模刑事、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的诉讼代理人。委托律师代理权限包括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协议还写到,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150万元,协议有效至一审止。

  昨日,李庄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说,李庄共收取了龚刚模一方150万元代理费,其中包含很多方面,是合理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新京报》供稿

  又讯 (特派记者刘伟)昨日,李庄案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再次请求将李庄异地审理。

  此前,高子程已向李庄被提起公诉的所在法院———重庆江北区法院申请异地审理,但被驳回,理由是李庄的行为地在重庆,重庆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昨日,高子程就此申请向重庆第一中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高子程说,他从不否认李庄的行为地在重庆,从不否认重庆法院拥有李庄案的管辖权。但依《刑诉法》有关规定及其立法本意,念及李庄案的社会影响及利害关系,重庆法院回避李庄案并依法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重庆以外的法院审理李庄案似更为适宜。

  高子程说,他正向李庄的家属推荐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他共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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