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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63岁的张华培老大爷是肥东县众兴乡的一位普通农民,可最近却因为房产纠纷犯了愁。原来,张大爷的儿子找了个女朋友,女方要求张大爷家到女方家盖好房子才同意结婚,张大爷一家找儿媳妇心切,就同意了在女方家盖房,可房子建好后,女方家拒绝了这门婚事,张大爷为要不回当初的建房款感到非常苦恼。12月1日,当听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的老师和学生送法来到家门口时,张大爷急忙从家里带上材料来到咨询现场,咨询解决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有证据证明房屋建设的费用由你支付,且建房是女方要求结婚的条件,你就可以要回建房的费用。我们建议你申请调解,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来自警院的徐东晖、曹玉东老师给张大爷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告诉张大爷在纠纷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了由法学教授、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组成的普法服务队,来到肥东县众兴乡的街头和乡村,采取“坐诊”和“走诊”相结合的办法,灵活、有效地接受当地老百姓的法律咨询。在当天的咨询活动中,咨询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邻里之间矛盾、民事纠纷等,活动现场,警院师生除了接受法律咨询外,还与众兴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发放法律服务连心卡、《物权法》有关常识等宣传材料。

  据悉,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中,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充分发挥政法院校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建了“服务新农村律师志愿团”、组织法治文艺汇演进乡村和社区、开展乡村法律服务结对和“教授送法下乡”等活动。警院先后与合肥市十里店、十里庙、五里墩等社区、合肥建设学校等近百个乡村、社区和中小学结对,开展多场法制宣传活动。警院还编印法律常识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社区居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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