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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友之家慈善募捐拍卖规则》
www.110.com 2010-07-17 09: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规则适用于本版慈善募捐平台之拍卖行为。

  第二条 :任何参加本版慈善募捐拍卖平台竞买的个人及机构

  均应仔细阅读此拍卖规则,并接受此拍卖规则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第二章 关于竞投人及买受人的规定

  第一条:竞投人是指本版参与慈善募捐拍卖竞价之众佛友及广大网友,我们欢迎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本版慈善募捐拍卖活动,

  但在参加拍卖同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或以留言飞语及电话方式与版委会联系以避免公开联系方式。

  否则不被视为正式竞投人。

  第二条: 除特别规定的拍卖方式之外,竞投人在竞价中出价不得低于当前价,否则出价视为无效。

  第三条: 买受人指在已结束的竞买中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投人。

  第三章 竞拍方式

  本版竞拍方式采用跟帖出价竞拍的方式,竞投人根据慈善拍卖帖公布的拍卖品起拍价及前一竞投人出价跟帖竞价。

  第四章 拍卖品描述

  第一条: 在本版登录的拍卖品描述是指对拍卖品的说明

  文字和图片材料。仅供竞投人参考。

  第二条: 因摄影、显示等造成描述作品的色调等与原物有误

  差者,以原物为准。

  第三条:所有拍品,均以现状进行拍卖。任何竞投人参与竞

  买视为对竞买的拍品有充分的认同和了解。

  第五章 起拍价的规定

  第一条:每样物品的起拍价由捐赠人提议,版委会审核后发布。

  第二条:由于本版是慈善募捐拍卖,与社会拍卖有本质区别,捐赠人出于爱心提议的拍卖价可能会低于捐赠物品(书画)实际价值,

  因此最终成交价不代表捐赠拍卖物品(书画)现有实际价值以至影响捐赠人声誉!

  第六章 拍卖加价幅度的规定

  加价幅度由竞投人发心加价,原则上不应低于起拍价或上一竞投人出价的10%。

  第七章 付款及移交拍品

  第一条: 拍卖结束后,版主将在版内发帖公布竞拍结果,同时通过联系方式及时通知买受人。

  第二条: 买受人应在该拍品竞买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善款(以便及时将善款集中送达受益人)。

  如未在要求期限内交付成交善款,当视竞价第二高之竞投人为最终买受人。

  第三条:收到善款后,版委会也将及时将拍品送达买受人手中。

  本版慈善募捐拍卖活动为众佛友及广大网友爱心奉献之体现,故无任何对参与者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承担法律责任等规定或限制条件,

  一切本着自觉自愿原则,敬请大家共同维护、广发善心、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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