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票据法 > 票据动态 >
沪苏浙皖合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
www.110.com 2010-07-16 13:51

  据央行上海总部透露,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三省一市人民银行)日前以四地联合发文形式向长三角地区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正式印发了《长三角地区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工作实施方案》,合力推动长三角地区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广泛使用。有关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企业信息,则在长三角范围内实现共享。

  《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阶段开展商业承兑汇票推广的十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在三省一市范围内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开展情况的定期交流机制,开展行际间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统计数据的横向比较;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不良支付信息(即“黑名单”)的通报共享机制,在长三角范围内共享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信息;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等信息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过程中的辅助定价作用;建立重点推广企业制度和重点联系行辅导制度,选定优质中小企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作为商业承兑汇票重点推广企业;鼓励商业银行发挥企业财务顾问和信用中介功能,撮合企业之间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办理结算及融资业务,培育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在三省一市范围内如期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实施工作,并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为契机,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等。

  联动推广商业承兑汇票工作作为年内推动长三角金融服务一体化的重要措施,将有利于激发、调动三省一市范围内相关优质中小企业、现代化龙头企业以及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积极性和信用观念;有利于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丰富企业融资工具;有利于改善企业融资结构,逐步改变企业过度依赖银行信用、票据风险过度集中于承兑银行的状况;有利于引导和鼓励商业信用的发展,促进区域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