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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造假源头祸水在哪里?
www.110.com 2010-07-08 16:34

  让司法归司法,市场归市场,取消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所有公权机关主持的认定,将驰名商标的认定权交还给市场和消费者———美国政府没有认定可口可乐是驰名商标,日本政府没有认定索尼是名牌产品,但谁能否定他们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公信力?

  辽宁省多个中级法院的法官及数十名律师卷入“驰名商标造假案”,其中尤以抚顺中院为案发重灾区,据传已有法官、律师在调查过程中自杀,“因此事情变得非常敏感”———《中国青年报》12月14日的长篇报道,为我们揭开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过程中的种种黑幕。

  作为普通消费者或许很难想象:任何一个商标,不管多么默默无闻,但只要伪造一个子虚乌有的侵权者,商标拥有者通过打官司,就可以请求法院认定此商标为“驰名商标”,然后获得地方政府的巨额奖励———这就是“驰名商标造假案”的基本操作路径,“技术含量”并不高,只要有律师“帮忙”、有法官“配合”即可,而造假者获得的利益却相当丰厚———很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奖励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沈阳前几年是500万元,现在是300万元,南方的一些省份也有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作为消费者,我们一直感到很疑惑:如今的驰名商标咋这么多?很多所谓的“驰名商标”为何闻所未闻,是我们孤陋寡闻还是那些商标本就是无名之辈?通过上述报道,我们一下子全明白了。

  于是,我们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并感受到了强烈的讽刺。讽刺之一:某种商标是否驰名,竟然不是由市场说了算,不是由消费者说了算,而是由某种公权力说了算;讽刺之二:即使由公权力说了算,也应该由市场监管机构认定,而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显然是牛头不对马嘴;讽刺之三:如此廉价的所谓“驰名商标”,地方政府竟然如获至宝,不惜慷纳税人钱财之慨重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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