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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监制”字样不可胡乱标注
www.110.com 2010-07-08 16:35

  明明使用了得到授权的商标,但因为私自在包装上打上了“XX企业监制”的字样,也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是“傍名牌”。11月12日,金华义乌市工商局义北工商所就根据举报线索,在苏溪镇某厂内查获了这样一批“傍名牌”衬衫。

  经初步了解,当事人楼某在得到了香港注册的一家名为“广东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授权,但他为了使自己企业生产衬衫的销路更好,便在生产的衬衫上标注了得到授权的商标外,还打上了“广东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监制”字样。楼某认为自己既然有广东恒源祥集团的商标授权,标上这几个字也没什么问题,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几个字,让他辛辛苦苦生产的衬衫成了一批“傍名牌”的产品。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经相关企业授权使用其商标进行生产是允许的,但企业的字号无法授权进行使用,所以,像楼某这样在包装上随意使用其他企业特别是作为企业字号,实质上已经是“傍名牌”的行为。这位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企业,在获取商标授权后,要及时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相关企业主也要加强对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并通过工商部门开展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字号和商标的使用,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上述案件的行为。

  据悉,该案目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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