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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商标被拒状告国家商标局(2)
www.110.com 2010-07-09 14:34

  来自国家商标局的数字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商标申请量以年均25.66%的增长率迅猛增长。截至2006年底,全国注册商标累计已达276万件,商标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其中自然人申请量约占全部申请量的25%.

  但在商标申请量持续激增的同时,一浪高过一浪的抢注商标风潮也迎面袭来。

  “新闻联播”被申请注册为化妆品商标“馨吻脸脖”,谢霆锋被申请为止泻药商标“泻停封”,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被申请注册为非著名品牌“锅得缸酒”。去年发生的福建李某抢注“中央一套”为避孕用具商标一事,更是举世哗然。一时间,有名的人名、物名、地名甚至热门词汇都成为抢注的目标。五花八门的抢注事件,一次次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而抢注只是第一步。一旦商标注册成功,抢注者便会据此向使用者开出天价推销牟利。如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栏目被人抢注,虽然还未获正式批准,但抢注人已经开出了500万元的高价。一名持有“刀郎”酒精饮料类注册商标的男子,委托新疆一家投资公司拍卖此商标,叫价3000万。“老鼠爱大米”的要价更是从3000万一路飙升至1个亿的天价。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广东省红徽商标事务所总经理廖俊铭认为,《商标法》放宽注册商标申请人的限制,而且商标权人有权对持有商标进行自由转让和变更,是造成此现状的重要原因。

  “商标抢注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直接损害了被抢注者的利益。”廖俊铭说,“另外,商标抢注者通过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来敛财牟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有悖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商业道德,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是对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叛逆和挑衅。”

  廖俊铭认为,目前商标抢注已经职业化,并已催生了一条产业利益链:抢注——炒作——胁迫赎回或者转卖。围绕着商标抢注甚至出现了专业公司,一方面有专门的商标咨询公司打着向企业透露信息的旗号,意在向企业提供有偿追回商标的服务以牟利;一方面又有专门负责商标转卖炒作的商标事务所。这种产业链条的形成更使商标抢注现象日益加剧。

  争议不断

  但是,为解决商标注册“恶意申请、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问题的《注意事项》甫一出台,便立刻引发了各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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