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争议含义的界定、范围及产生的原因
劳动争议主要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企业对劳动者除名、开除、辞退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产生的纠纷;在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规定所发生的争议;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引起的纠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纠纷等。劳动争议除了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和基于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劳动纠纷,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劳动纠纷。不过应该明确的是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企业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劳动者利益的原因,比如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各种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等;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比如劳动者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以及其他的原因,诸如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等。
二、 如何对劳动争议进行预防
(一)增强法律意识,熟悉《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劳动关系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关系的存在一般来说是以劳动合同作为其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当然从本质上来说,事实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签订劳动合同,签好劳动合同,将十分有利于劳动争议的预防。而要签好劳动合同,就需要事先明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责。只有学法,知法,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意识的关注,才能更好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如下权利:
(1)比较重要的几项权利:①平等就业的权利:主要体现为不受歧视,同等条件下机会均等。《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②自主择业的权利:体现为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选择自己的工作与行业,不受他人的强迫。③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④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休假,并且除了特殊规定不得擅自延长劳动时间。比如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尤其在一些比较危险的,一些特殊作业的行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与条件。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⑥享受社会保障与福利的权利:一般来说,劳动者都应当享受到法定四种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⑦随时辞职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二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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