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美好季节,我非常荣幸应邀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第二届社会保障国际论坛,向海内外专家学者介绍中国社会福利改革与发展的情况。我愿借此增进大家对中国社会福利的了解,同时学习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以推动中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大家知道,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普惠型社会福利不同,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福利主要是通过举办社会福利机构,为“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三无”对象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是一种补缺型的社会福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集体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新的增长点,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目前,全国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4万多家,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119万余人;有社区福利服务设施23.6万个,在保障社会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43亿,占人口总数的11%;残疾人6000万(其中残疾儿童1800多万人),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会在今年年底前后公布,预计数量会有所增加;还有孤儿57万多人。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社会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日益重要和迫切,同时也得到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已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今年5月3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并就发展儿童福利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社会福利事业的高度重视。一方面,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因此,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一、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进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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