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法 > 医疗保险 > 学生医疗保险 >
关于我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8-12 16:21

  各院系: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资料的领取

  请老生班以院系为单位于9月11日(周四)下午四点前派人到资助科领取《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指南》。

  备注:学生人手一本。

  (二)材料收集

  1、按《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由参保学生签字确认本人信息,以院系为单位审核无误后于10月9日(周五) 上午9:30前跟本贴。文件命名如《XX系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温馨提醒:<1>、录入名字前后左右及中间不要加空格键;

  <2>、录入格式一定要用半角;

  <3>、学年班级标志统一填写学号

  <4>、遇名字是生僻字时请各院系集中书面申报至资助科,不要用相近字代替;

  <5>、为减少差错,书面申报建议采用机打的;

  (第<1>、<2>条关系到以后能否顺利导入地税系统;第<3>条便于以后资料查询)

  2、电子照片

  要求:A、规格:264 X 308 38K左右 B、文件名:参保学生姓名(暂时).jpg

  备注:已经领取厦门市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二)缴纳参保费用

  1、扣费方式:财务代扣;

  2、扣费金额:50元

  备注:如果参保学生的学费代扣账户有变更,必须将新的账号与《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同期跟帖。变更账号统计表参见附件2。

  咨询电话:6291658

  同附参保相关文件,供工作参考。

  资助科

  2009年9月9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