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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税务局”的买家是谁
www.110.com 2010-07-15 15:00

  导言:江苏一“山寨税务局”近日被摧毁,2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共查出发票印制窝点、储存窝点5处,缴获各类可开具达20个亿的假发票20万份、假印章50余枚等,其规模堪比一个县级税务部门的办税大厅。(7月4日《扬子晚报》)

  从这么大规模的“山寨税务局”来看,购买假发票的肯定不少,究竟是哪些人呢?前不久,审计署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发现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涉及8个部门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

  从这里我们不难想象,其他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虚假发票还会有什么顾忌?而这些钱最终会流入个人腰包,滋生腐败。

  对企业和个人使用虚假发票来说,可能会有偷税漏税的现象。5月1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由于目前的税收监管在富贵阶层面前存在一定的“盲区”,富人收入越高越有资源和关系偷逃税款,进一步增加其财富集聚的速度,本应获得税收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商贩,被迫课以重税,由此造成了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

  然而购买假发票,刑法第二百零八条只规定了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犯罪,但没有规定购买其他假发票是犯罪。相关法规也只是规定,除补交相应税款外,以最高限标准予以行政处罚。

  出售假发票和购买假发票,正如一块硬币的正反面,谁也离不开谁,因此,要想杜绝假发票,健全相关监管和对购买者的惩处都不可少。否则捣毁一个“山寨税务局”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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