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动态 >
不要忽视免税政策
www.110.com 2010-07-15 15:01

  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其意图是建立大“人工成本”概念,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财政部将“五项补贴”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之后,税收上存在一些免税政策。在众多的免税规定中,对于福利费财务管理的调整,并不是为了增加人们的税负。专家认为,如果个人所得税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会给个人增加一些负担,但影响不会很大。目前,应抓紧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以便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

  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引起了有关个人所得税将会多缴的担忧。日前,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不是税收政策,不能对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如何缴纳所得税进行规定。因此,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缴纳所得税问题,应当遵循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

  虽然单从《通知》的内容来看,是规范福利费财务管理,那么,调整的福利费用,究竟能对税收带来何种影响呢?是否会加重职工的税负呢?记者针对这些人们关注的问题,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院客座教授刘玉章。

  刘玉章告诉记者:“财政部的意图是建立大‘人工成本’概念,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他把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等等调整的福利补贴统称为“五项补贴”,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将五项补贴计入工资总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是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刘玉章如是说。如此说来,这不就意味着职工的税负更重了吗?事实上,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征税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而这一通知并不意味着相关税收法律的调整。从专家的话语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不能把福利费的调整与多缴个人所得税简单地划上等号。

  刘玉章也认为,五项补贴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之后,税收上存在一些免税政策。记者认为,这些免税政策无疑对百姓来讲,也是一大利好。目前人们对于福利费调整所带来个人所得税会上涨的担忧,原因也在于人们缺乏相关税收政策知识,不了解这些免税政策。事实上,相关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也使得人们对福利费财务管理调整是否带来个人所得税的变化知之甚少。

  对于企业职工来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俗称“三险”)和住房公积金,这是一种基本的保障。刘玉章表示,企业为职工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税。记者随即查阅了相关税收政策,发现超过比例的“三险”,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符合缴费比例的“三险”,则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比例之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记者看来,从相关的政策,尤其是对于具体比例的规定中,保护企业职工的基本利益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而对于由于个别企业尤其是一些垄断性企业由于经济效益好而超额缴纳的部分,适当的征税也有利于社会公平。

  对于人们最为关注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较为复杂,甚至省份之间的规定都不尽相同,因此,简单地说把这三项补贴全部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不确切。根据相关的规定,记者发现在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里面,还包括了因为公务而产生的相关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对于公务而产生的这一部分补贴收入,由于各地的标准不同,也会对职工产生不同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基于房价不断高涨的现实,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规定尤其吸引人们的注意。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发现对住房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刘玉章表示,企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当记者提出这样一个假设:“如果企业没有食堂,每月给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餐券在指定的食堂就餐,这种餐券不能兑换现金,只能用于就餐,是否还要征个人所得税呢?”关于午餐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牵涉到是否为现金。这一点对于人们来说,很容易理解。从相关规定中,可以很明确地看出,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可以在职工福利费列支,因为不属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刘玉章告诉记者:“对于企业未统一供应午餐而按月发给职工的‘午餐费补贴’,是以现金发放的人人有份的补贴,则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节日补助”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刘玉章表示,有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不交税,以各种名义给职工发放补助,产生新的公民收入不公平。这些补助,包括“节日补助”都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这么多的免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福利费财务管理的调整,并不是为了增加人们的税负。当然,也有专家认为,如果个人所得税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会给个人增加一些负担,但影响不会很大。《通知》提示我们,必须抓紧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以便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