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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补偿6万以下免交个税
www.110.com 2010-07-15 15:18

  昨日,记者从省地方税务局获悉,从今年起,湖北省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限额暂定为6万元,超过部分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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