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补偿6万以下免交个税
www.110.com 2010-07-15 15:18
昨日,记者从省地方税务局获悉,从今年起,湖北省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限额暂定为6万元,超过部分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 上一篇:商铺门面“返租”要交个税
- 下一篇:股票转让暂不征个税
相关文章
- ·试用期满不胜任,解聘不用给补偿?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缴纳个税
- ·男子离职“同意解聘”追讨补偿金败诉
- ·省以下奖学金要交个税
- ·职工退休时获得的工资补偿如何计算个税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是否交纳个税
- ·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缴个税
- ·一次性补偿个税扣除的是上年平均收入吗
- ·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税的额度是多少?
- ·从用人单位取得一次性补偿如何缴个税
- ·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如何计征个税
- ·取得一次性补偿如何缴个税
- ·一次性买断工龄补偿金个税如何缴纳
- ·一次性买断工龄 补偿金个税怎么缴
- ·解聘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怎样缴纳?
- ·解聘支付经济补偿如何偿付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是否交纳个税
- ·解聘支付经济补偿如何偿付
- ·解聘支付经济补偿如何偿付
- ·解聘支付经济补偿如何偿付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