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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巧巧告宋祖德 赢了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宋祖德与刘信达被判赔偿20万并连续7天在网上道歉

  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揭露”明星私生活的大嘴宋祖德,直到18日才接到了早该属于他的惩罚———先被告再败诉,最后还要赔钱加道歉。

  让宋祖德首尝败诉滋味的不是别人,正是演员金巧巧。

  去年11月,宋祖德在自己位于新浪、搜狐、网易的博客上发出了《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等内容低俗的博文,金巧巧本人得知后,于今年年初将宋祖德告上了法庭,之后又将两篇博文的作者、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信达追加为被告,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删掉涉案博文并公开道歉。

  18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两篇博文确实存在严重侵犯金巧巧名誉权的情况,而宋祖德未经核实文章内容就将其转载,具有利用博客知名度扩大和加速传播的主观故意,也构成了对金巧巧名誉权的侵犯。故判令二被告删除涉案文章,分别赔偿金巧巧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在新浪、搜狐、网易的博客频道首页持续7天向金巧巧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法院又向新浪、搜狐、网易三大门户网站发送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审查和监管。

  18日,记者登录宋祖德的博客,发现涉案博文都已经被删掉了。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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