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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男子交通肇事欲逃出境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顺德法院运用边控手段,妥善处理该宗涉外交通事故案

  暂住顺德的韩国男子金某在中山造成交通事故后,尚未清偿便企图从深圳出关潜逃。最终被早已布置边控的顺德法院带回调查。昨日(11月20日),顺德法院通报称,金某已支付8万元,余款将在15天内全部清偿。

  日前,申请人陈某、钟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金某、陶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根据中山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赔偿款253440.86元给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韩国籍金某居住地为顺德区,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顺德法院执行。

  顺德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陶某去向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另一名被执行人金某则将其所有的一辆面包车作价21146元抵债给申请人后便不知踪影,法院也未能查询到金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法院并未放弃,对案情作进一步分析梳理后,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金某作为韩国居民,身上持有韩国护照,随时可能出境躲避执行,给该案执行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于是,法院在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了对金某的边控手续,并随时关注着案件的执行进展。

  11月12日中午,顺德法院接到深圳湾口岸边防通知,被执行人金某准备离境时被依法扣留。得知消息后,法院执行员顾不上吃中午饭立即赶往深圳,将被执行人金某带回法院调查。

  执行调查一直进行到当晚7时,金某仍然坚持称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金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第二天早上,执行员又前往顺德看守所将金某带回法庭调查,被执行人金某对中文认识不多,对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更是不甚了解,执行员于是耐心地向金某解释该案的判决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详细分析了该案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最终,在执行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解释下,被执行人金某与申请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金某当天支付了8万元,余款将在十五天内全部清偿,并将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存放在法院作为担保,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金某的司法拘留措施。下一步,顺德法院将进一步跟进该案的后续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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