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答辩期
www.110.com 2010-07-27 17:1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上一篇:如何写答辩书
- 下一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答辩期是多长时间
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应设立答辩失权制度
- ·我国民事诉讼不宜引进“答辩失权”
- · 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制度的现状
-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答辩期是多长时间
- ·民事诉讼被告何时向法院递交答辩状
- ·被告逾期答辩对民事诉讼的不良影响
- ·周杰伦版权之争和解落幕 刑事民事诉讼均撤
- ·伽师县人民法院六举措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
- ·伽师县人民法院六举措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和种类有哪些?
-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 ·追缴制度之完善构想兼与附带民事诉讼之比较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 ·常熟:实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函机制
- ·黄光裕案:证券民事诉讼推动契机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困难及其克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 ·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的条件
-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
- ·如何在民事诉讼领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最新文章
- · 民事被告答辩的形式
- · 民事答辩书
- · 如何写答辩书
- · 民事诉讼答辩期
- ·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答辩期是多长
- · 被告书面答辩与答辩失权
- · 论我国民事被告答辩制度的缺陷与
- · 被告应按期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 · 我国关于答辩状的法律规定
- · 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有关问题的思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