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4月13日公布了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新政策大大放宽和简化了国内机构和公众购汇、投资的限制。内地居民委托机构到境外投资的大门终于将打开了,国内居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将很快成为现实。
新政策包括允许商业银行以集合理财资金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以外汇资产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允许保险公司购汇投资于境外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
根据已公布的政策,不久将来,境内居民要投资境外市场,个人可以使用“自有外汇”,委托证券机构代理购买境外的股票、基金等,也可以通过银行,将自己的“人民币资金”换成外汇后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但具体如何操作,目前还不明朗。
不过,在新政策中,与老百姓直接相关的个人购汇额度提高了,并且手续简化。新政策规定,对境内居民购买外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每人每年可购买2万美元或等值外汇。这个规定对于没有外汇,只有人民币中国居民来说,今后如果要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就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把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委托国内商业银行投资境外理财产品。这与目前的要拿出国护照才能买6000美元外汇的规定,条件无疑是大大放宽了。
具体时间未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管涛表示,"银行、证券、保险这三项投资可以开始做了,但具体怎么个做法还没有最终确定。至于具体措施何时能出台,现在还没有时间表"。
市场预计,对机构境外投资的真正放行时间应该是在下半年或者接近年底的时候。
“我们也在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基金公司的人士表示,“虽然都在做这方面研究和准备,但究竟如何做目前还说不好。”
“债券版”QDII先行
紧接着,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实际是对新政策的具体细化。
据分析,商业银行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开展境外理财业务主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客户包括境内机构及个人,但参照现有人民币理财产品模式应仅限于按私募方式取得人民币资金;二是在外管局批准的购汇额度范围内,商业银行将募集取得人民币资金进行统一结汇;三是投资品种目前仅限于境外固定收益产品;四是理财产品到期兑现须重新结汇后以人民币形式兑付给客户。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林朝晖认为,商业银行募集人民币并开展境外理财投资业务已具备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性质,是“债券版”的QDII,从更长远来看,“债券版”的QDII为未来推出可投资于境外股市的“完整版”的QDII建立了基本操作模式,可以预期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压力下管理层将尽快推出QDII。
- 上一篇:析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
- 下一篇:境外投资风险分析与对策
相关文章
- ·税后利润汇往境外投资者是否收取所得税
- ·个人财产投资公司或企业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
- ·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
- ·如何审批境内境外同一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
- ·北京市关于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 ·现在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再投资还退税么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应当享受
- ·外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享受税收优惠
- ·外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享受税收优惠
- ·外国投资者是否使中国银行系统受益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是否有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投资额是否受限
-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适用外商投资?
- ·境外投资对国内市场影响不大
- ·境外投资基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 ·外管局简化境外投资审核
-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说明
- ·境外投资者如何选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