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针对近期有关外企的三个话题,将各路媒体、各界网友的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观点整合出来,以便大家深入探讨。
内外资税制为何迟迟不能并轨?
背景:2005年1月中旬,54家跨国公司联合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暂缓取消对他们的税收优惠政策。除跨国公司外,一些相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也对两税合并有抵触。
外企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对国内企业不公平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国企和民企的发展,如果继续坚持当前的内外企所得税政策和对外商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就把国企与民企放在了一个不利的竞争地位。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外商对中国的投资稳步增长,去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外商的进入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给予外国企业的所得税等优惠待遇,对国内企业愈发显得不公平,因为外商实际享受了超国民待遇。
对外资长期过度优惠导致市场行为混乱 现行的对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已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相差甚至高达20%(外资所得税11%内资私企20%内资国企33%),这种对外资长期实行的高度优惠造成了事实上的“硬性不公平”。在此情况下,高税率导致的税赋成为内资企业很大一部分支出,一些内资企业纷纷到国外注册空壳公司,在造成大量资金外流的同时,反过来重新投资国内,享受外资待遇,出现了一种所谓“假外资现象”;有的甚至不惜损失部分现实利益换取与外资企业的合资,制造所谓“假合资现象”。同时,地方政府盲目通过“招商引资”树立政绩的现象也有愈演愈烈之势。
吸引外资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 跨国公司上书将使我们重新认识和反思跨国公司的作用。加入WTO之后,与外商的经济竞争,实际上成了规则的竞争,包括各种利益集团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寻租的各种激烈角逐和博弈,成为一种新的竞争方式和社会经济运行态势。我们需要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实行优惠,但不能以牺牲本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代价。如果因跨国公司上书而继续保持其超国民待遇的话,那么,不但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侵害了我国的税收主权,而且使内资企业在一种不公平的环境下竞争,长远来看,损害了国家的战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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