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保密条款。通常而言,买卖双方最先签署的文件往往是保密协议,实务上为方便起见,买卖双方在签订意向书时,往往再重申该条款,该条款的主要内容有:
――受约束对象:除了买方外,还包括买方的并购顾问。此外,为了避免走露风声,买卖双方与其并购伙伴签委托书时,也加入此条款。
――例外对象:保密协议对政府相关机构无效。
――协议内容:除了会谈、资料保密的要求之外,常常还有禁止投资条款,及限制收到卖方保密资料的人在一段时间(3个月或3年)内不准买入卖方公司的股票。
――卖方资料用途:买方仅能把卖方所提供的秘密资料用来评估并购交易,不得移作他用。
――返还或销毁:如并购交易没有继续下去,卖方负有返还或销毁卖方提供的资料的义务。
由于了解目标公司的实际状况对于买方决策是否进行并购至关重要,因此,买方律师起草的调查清单必须详尽,以充分了解被并购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地位、资金、资信、人员等,保证将并购的风险降至最低。作为卖方律师而言,首先也要对并购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从资信情况、支付能力和经营实力等角度对并购方的行为能力先作个确认,确认其有无交易资格。其次要了解外资并购方开出的清单,对于清理目标公司的各类问题,适时进行法律技术的处理和包装,最终顺利完成并购具有重要意义。
对被并购方企业的调查内容主要是:
――目标公司组织和产权结构
――资产情况
――经营情况
――财务数据
――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
――对内与管理层及员工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知识产权拥有状况
――法律纠纷情况
――税务、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
三、 并购执行阶段。律师在并购执行阶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并购双方律师协助各自的当事人进行谈判;共同拟定并购协议书;准备各自的法律文件;协助买卖双方向政府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并购协议书通常由买方律师草拟,随后递交卖方律师修改,并由双方律师共同将谈判的结果纳入协议中,最后由买卖双方审定并签署。
较为完整的并购合同由主合同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1)在主合同中,除价款、支付、协议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重要条款(双方律师须注意下列条款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A.并购合法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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