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跨国公司通过FDI进行扩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取新建(Greenfield,绿地投资)的办法;另一种是通过对多数股权的兼并和收购实现扩张(Mergers and Acqulsitions,并购)。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资料显示,自1995年至今,跨国兼并和收购的比重逐年提高,已经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跨国直接投资总流量中60%-80%是以跨国并购方式进行的。
与此通然不同的是,同一时期我国每年吸纳的FDI额高达3、4百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之首,但其中跨国并购所占比例不到 6%!
造成这一鲜明反差的原因何在?本文想就这一问题作个简单的分析。
一、认识上的障碍
1、绿地投资优于并购的判断
跨国并购和传统的创建三资企业对我国来说孰化孰劣,国人对此颇有争议。一种惯常的看法认为,引进的三资企业多多益善,而并购不一定给我国带来更多生产性资产或新的工作机会。甚至有更多的人认为,并购的主要结果是将民族资本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由国人手中转到外国人手中,从而增加了外国垄断我经济各部门的风险。此外,人们也对兼并和收购常常导致失业、导致被收购公司分裂等现象,深感忧虑。
对此问题,联合国贸发会议发表的《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进行了详尽比较。《报告》说,从东道国的发展角度而言,并购相对于新设投资,在进入时和在短期内,在某些方面的确可能带来较小利益或较大消极影响。
一是尽管两种模式的外国直接投资进入均给东道国带来外国资本,但通过并购而提供的资金并非始终增加股本,而新设外国直接投资则如此。因此,通过并购而进人的一定数量的外国直接投资比相同数额的新设外国直接投资产生的生产性投资要少或根本没有。
二是通过并购的外国直接投资不如新设外国直接投资那样更有可能转让新的或更好的技术。
三是通过并购的外国直接投资在进人一个国家时不创造就业机会。
《报告》的结论还承认,在正常情况下,新设外国直接投资比跨国并购对接受国更有用。专家因此建议,“每一国家必须根据其条件和需要做出自己的判断”。当然报告同时认为,在特殊情况下,跨国并购则是“救命丸”。
以上论述也反映出了我国国民的基本看法。
外经贸的官员强调,由于目前跨国并购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多半是传统投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引进跨国并购要慎重,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走向,根据自己的国情,研究和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跨国并购政策和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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