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法 > 外资企业法 > 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 >
外资企业成立审批程序
www.110.com 2010-07-31 16:45

  1、 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

  (1) 签订意向书

  外商投资者在河源市及所辖县区物色投资项目,确定合作伙伴。然后合营各方就项目内容、前景、合作方式、条件和愿望商谈。如意见接近,可签订意向书。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营各方共同进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方主办单位(下称中方)上报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 申报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中方编写项目建议书,附上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政府环保部门和计划部门申报。

  对于投资额较大或涉及新基建的项目,在签订意向书后,应先由中方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计划部门申报立项,然后再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总投资在300万美元及以下的,一次完成审批,只审批合同、章程,不必报批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合同、章程的申报

  (1) 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由中方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手续。

  (2) 签署合同、章程

  由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签署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

  (3) 申报合同、章程

  由中方向政府外经贸部门申报合同、章程。申报时应提交中方的申报文件,并附上如下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意向书;计划部门关于立项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合营各方的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外商银行资信证明;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需要进口的设备、材料清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的批复文件;如签署合同、章程者不是法定代表,需提交授权书。

  3、 领取批准证书

  合同、章程经批准后即可由中方办理批准证书。经市或所属各县(区)批准的,到市外经贸局领取批准证书;经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的,(除省港直通货运项目外),到市外经贸局领取批准证书;省港直通货运项目到广东省外?贸厅领取批准证书??nbsp;

  4、 申请营业执照

  在领取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由中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至此,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手续已经完成,合营期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5、 办理开办企业的各项手续

  凭上述各项文件、资料到海关、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保险公司、劳动局等单位办理有关开办企业的各项手续。

  外商独资经营审批程序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