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金、医疗福利费以及国家对中方职工的房租、物价等各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有效)
各地市财政局、劳动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86)财工字第147号文颁发)第十二条及其《补充规定》,现对我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提取中方职工的劳动保险金、医疗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对中方职工的房租、物价等各项补贴的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转知所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 劳动保险金。退休养老金和待业保险金两项,分别按中方职工实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与国营企业相同)的20%和1%计得,并上缴负责本企业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的部门。
二、 房租福利费用。按中方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11%计提,留在本企业,用于中方职工的医疗福利费用开支。
三、 房租补贴。原则上按中方职工每人每月30元定额计提,留级本企业中方,作为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用于补贴建造、购置中方职工住房费用,不得发给职工个人,如企业能通过自购、自建等方式自行解决好中方职工住房,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不再提取或少提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并相应减少企业成本费用。如中方职工所住国家公房,外商投资企业仍应提取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并上缴财政。
四、 物价等各项补贴。按不高于中方职工每人每月30元计提,并上缴财政。具体标准,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上述各项费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从工资项目计入成本、费用。已实行议定工资制的企业应在议定工资中开支,议定工资总额扣除上述各项费用和实发工资总额后的结余部分,暂留在企业,不上缴财政,待合营企业解缴时,由财政部门会商有关部门处理,在合营期内,未经财政部门许可,不得动用。
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劳动能力鉴
- ·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
- ·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劳动能力鉴
- ·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劳动能力鉴
- ·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劳动能力鉴
- ·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劳动能力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实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立即停止非授权网上
-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国”字商标审查标准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4月起有变
- ·劳动人事关系并非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之标准
- ·长春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近日开始执行新标准
- ·贵州:调整工伤职工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
-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 ·青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房屋拆迁管理费标准的批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 ·广东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1%
- ·国家对职工请事假婚丧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