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
1、编报项目建议书。投资者可通过各种途径选择合资、合作者,在了解其业务范围和资信状况,确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资者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在收到项目建议书之日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项目建议书登记后,中方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外投资者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就合资、合作经营项目有关的资金、规划选址、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销售、经济效益、外汇平衡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困难的问题可提请审批机关协调解决。审批机关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定意见,或连同合同、章程一并审批。对于建设和生产条件成熟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用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报送合同、章程。中外投资者在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即起草合同、章程。由中方投资者报送审批机关审批。
4、申领企业代码。领取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去上海市企业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办公室申领企业代码。
5、申请颁发批准证书。合同、章程批准后,由中方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6、申请领取营业执照。中外投资者领取批准证书后,凭批准证书在30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凡上海市负责审批的项目,工商行政管理局在7天内核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二、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程序
外国投资者设立独资企业,应委托本市指定的对外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具体参照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程序办理。
附一:中外合资生产企业项目建议书内容要求
1、投资各方情况,包括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中方主管部门;
2、合营目的,着重说明引进技术的必要性和出口创汇的可能性等;
3、合营范围和规模,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及销售地区,产品的选择与发展方向;
4、投资估算,需要投入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合,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各方投资比例和资金构成比例);
5、拟引进的技术、条件和主要设备,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 ·河南省关于加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入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职工费用提取问题的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
- ·关于执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自用轿车审
- ·北京市简化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人员多
- ·关于重申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中方资产必
- ·广东省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分得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
- ·大连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
- ·大连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
- ·大连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 ·权限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
- ·关于如何确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问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缴纳中国职工待业保险基
-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
- ·青岛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审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