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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
www.110.com 2010-07-31 16:27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合作企业

  董事会性质

  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人数

  5-19人

  不得少于3人

  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长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会议频率

  每年至少召开2次

  每年至少召开1次

  每年至少召开1次

  董事任期

  3年

  4年

  3年

  会议召开条件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董事不能亲自出席时

  只能书面委托董事

  可委托非董事

  可委托非董事

  董事会决议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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