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用益物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的解释
www.110.com 2010-07-10 22:58

生活解释:村民甲批得一块宅基地,在此造了两间住房和一间偏房。一年后,因要搬到城里儿子家住,甲将此房转卖给了本村正要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乙。村民甲行使的即为宅基地使用权。

  理论解释: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