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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纠纷何时才能有法可依
www.110.com 2010-07-16 16:17

  重庆直辖以来,餐饮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已成为重庆第三产业中的支柱行业。每年营业额都以接近20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2007年,重庆餐饮销售额达230个亿,在工商登记注册的有8万多户,为重庆解决就业人数80多万;在这十年里,重庆涌现出一大批象陶然居、德庄、菜香源、秦妈等大型餐饮连锁企业,他们把店开到了全国各地,成了重庆在全国各地一张流动的绚丽的城市名片。餐饮业在自已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解决重庆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库区劳动力的成功转移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将近80万个,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订单农业、致富农民,带动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繁荣,为重庆的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重庆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如此庞大的餐饮行业却缺少一个行业规范,在过去一年,全市共发生餐饮消费纠纷达5000余件,主要问题集中在餐饮质量、安全、价格三个方面。如某菜品中发现苍蝇、头发等异物,客人在餐厅中不小心滑倒、摔伤等都会引发不同情况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餐饮业的健康发展。一旦出现这类事情,商家难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作出一定的补偿。由于没有现行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也没有行业条文参照执行。一些不法之徒以此为由恶意制造事端,进行欺诈,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甚至从此闭门歇业。

  在此,我建议制定《餐饮消费纠纷裁决行政条例》,由重庆市总商会餐饮商会负责起草,协同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消费者协会,拟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做到有根有据的来规范消费者与商家的行为,合理合法地解决这类纠纷,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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