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国家赔偿的时间
www.110.com 2010-07-13 16:36
(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上一篇:强制执行期过了,是否还能申请恢复执行?
- 下一篇:民事赔偿国家赔偿的受理
相关文章
- ·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有关问题的
- ·当事人应当多长时间内提起国家赔偿要求?
- ·国家赔偿的时间要求
-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 ·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区别
- ·他拿了国家赔偿还要民事赔偿
- ·民事赔偿国家赔偿的受理
-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探究
-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探究
- ·天津女老板外地遭羁押1459天 获国家赔偿14万元
- ·民工无罪被关押211天 申请国家赔偿遭拒绝(图)
- ·超期刑事拘留嫌疑人后又撤案的应予以国家赔偿
- ·11年冤狱 赵作海获国家赔偿65万
- ·梁丽无罪释放 律师欲申请国家赔偿
- ·国家赔偿的相关问题
- ·国家赔偿案民事判决书-96国36
- ·中国的国家赔偿制度
- ·"歇业"车辆要国家赔偿获支持
- ·旧残冒充新伤 索88万“错拘”国家赔偿被驳回
- ·国家赔偿范围浅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