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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论
www.110.com 2010-07-15 08:32

  「摘要」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关系密切的三方面内容:一是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科学预测;二是对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措施进行经济分析;三是提出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措施。科学预测是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前提,经济分析是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功利要求,提出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措施是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关键。

  进入90年代以来,社会治安日趋严峻,“黑道”(黑社会性质和黑社会组织)泛起,云南平远地区的黑社会组织、吉林长春的“98第一号黑社会案件”和广东佛山的“水房帮”在中国大陆先后出现,便是明显例证。现在已不是争论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犯罪有无可能出现的问题(注:有学者撰文认为中国不存在产生“黑社会”的可能性,其理由:一是中国境内没有存在黑社会的客观社会条件。黑社会的产生与存在,有两个客观条件:一是自由经济发展到已经失控或者可能失控的程度;二是政治极其黑暗、腐败,已成为整个社会的痼疾。失控的自由经济,是黑社会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黑暗、腐败的政局则是黑社会赖以存在的政治背景。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一定的经济自由度,但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发展到失控的程度,更重要的是,我国实行共产党统一领导的政治制度,各级政治都无需凭借外力作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我国社会虽然有腐败现象,但党和政府不会允许腐败长期泛滥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也不可能产生黑社会的;二是中国境内的犯罪形态还没有发展到产生黑社会的阶段。目前我国境内的犯罪形态正处于初始形态向积累形态发展的阶段。很多犯罪团伙以及犯罪人员的收入已经有了剩余,这些犯罪所得的剩余资金需要寻找出路,有的已经有了投资的意向,有的已经开始实施投资,但还远未达到投资成功的程度。如果要出现黑社会的话,也还需要相当一段自身发展的时日。该种观点详见吴永和《关于黑社会犯罪的思考》,载《公安研究》1999年第3期。),而是要对这种已经出现的现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这已是当务之急。我们认为,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关系密切的三方面内容:一是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此乃预防之前提;二是对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经济分析,此乃功利之要求;三是提出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措施,此乃预防之关键。不进行预测,不可能提出预防措施;不进行经济分析,所提出的预防措施也可能不符合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本意。所以,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对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措施进行经济分析、提出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措施,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的不可或缺的三部分。

  一、进行科学预测-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前提

  所谓“预测”,是指人们依据事物以往和现在的一些数据和资料,通过一定的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对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预计和推测,定性和定量地估计事物的发展规律,并对此加以评价,以指导和调节人们的行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就是指在认真分析黑社会产生的客观因素和准确把握其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应用有关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对未来一定阶段是否产生黑社会(性质)犯罪(“未然”的犯罪),以及数量多少、危害程度多大等,发展趋势进行事先测定和推估的犯罪研究过程。对“未然”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所以能进行预测,主要是因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是可知的;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原因研究是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的基础;统计理论和心理学原理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提供了方法等。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党和国家制定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对策的前提和基础;它有利于提高制定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它为国家制定刑事政策和完善社会规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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