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院驻监狱检察室在履行刑罚执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积极引进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初见成效,为新时期拓宽预防职务犯罪领域,搞好监狱检察工作做了一点有益的探索。本文通过对检察室会同监狱抓好教育、立章建制、个案预防等工作的总结和研究,旨在将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取得更好的成效。
关键词:监狱检察 预防犯罪 探索 成效
监狱检察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我院驻监狱检察室在履行这项职能过程中,针对过去监狱个别管教干部利用职务违纪乃至违法犯罪的情况,会同监狱党委及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引进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收到较好成效,有力地推动了驻监检察队伍和管教队伍的建设。笔者认为,这一做法,是新时期搞好监狱检察工作的有益探索。
一、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我们针对监狱的特点,主动上门和监狱党委、纪委联系沟通,形成共识,一致认为监狱开展廉政建设,首先应该从加强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从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手,提高每个干警的政治素质和防腐能力。同时,召开监检联席会议并以纪要的形式共同制定了“共创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共保干警队伍勤政廉政和监管秩序安全稳定,推进执法执纪质量再上一个水平”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我们配合监狱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教育干部认真学习我党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用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人生观、纯洁的价值观来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论述指导工作实践,增强干警自省、自重、自警、自律的意识。
(二)、通过“三个利用”不失时机地教育广大干警。一是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如:播放反腐录像,展示廉政宣传版面,组织听课等);二是利用各种不同场合,如逢会必讲反腐倡廉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三是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要求干部向先进人物学习,吸取腐败分子的堕落教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三)、在干部队伍中倡导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的精神,反对权钱交易,权情交易和权权交易。通过开展弘扬“劳钢”传统,发扬“红烛”精神,创作廉政格言,参观“起帆”精神陈列室等活动,营造“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让社会安定”的氛围,促使每个干部坚定廉洁奉公信念,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自觉做到在思想防线的紧要关头不失守,在监管的安全防范上不失控,在勤政廉政问题上不失足。
二、立章建制加强制约,规范执纪执法行为。
搞好监狱的预防工作,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夯实防范的思想基础之外,还需从制约机制上创建由“他律”和“自律”有机结合的行为准则。我室配合监狱党委,纪委花了大量的精力,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针对监狱的工作特点,有的放矢地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坚持做到落实到位,贯彻到底,明确到心,使各级干部有了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
(一)、围绕执纪执法,廉政建设,职业道德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如:《警容风纪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的规定》、《干警、党员八小时以外行为守则》、《干警职业道德监督条例》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收集、编订了《干警履行职务权利义务告知册》,以此来调节、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严格要求干警依法办事,按章办事。
(二)、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关制约措施。监检结合形成合力:一是加强对新收犯的审查,共同把好 “进口关”。通过审查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做到一看收押犯人身份是否与收押凭证一致,防止通过拉人情、搞关系发生违反收押规定的情形;二看刑期有无差错等。同时,给新收犯人发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检察力度。我们会同监狱纪委,刑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个别交谈和再教育活动,以此深入了解监管改造工作,获取信息反馈,特别是干部勤政廉政诸方面的情况,力求不留后患。2001年以来,我们还在服刑人员家属中开通了“亲情”法律咨询热线,印发工作联系卡,服刑人员家属如果对监管改造秩序或干警的执法行为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向检察室反映,以提升监督效能。实践表明,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干部的“慎独”行为,更重要的是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避免他们陷于人情和关系网中而发生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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