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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恶性醉驾案反思
www.110.com 2010-08-16 17:5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 马岳君 陈东升 日期:10-04-09

  昨天下午,醉酒驾车致人4死6伤的浙江省台州市人大代表杨曙忠,被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罪正式批捕。

  警方透露,由于杨曙忠的行为已涉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此案没有交给交管部门处理,现已由当地刑侦机关立案侦查。

  等待杨曙忠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然而,惨剧的发生,却让刚刚淡出人们视野的行为,又一次处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案情回放

  清明时节人断魂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几百年来,杜牧《清明》一诗脍炙人口,为世人传诵。

  可是对于台州市三门县黄包车夫老杨而言,他也许做梦也没想到,人民路真的成了他的“断魂路”。

  4月5日,老杨在拉着乘客梅某途经三门县人民路时,被一辆飞驰的黑色宝马车撞翻在地,两人当场死亡……

  整个事故一共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经检测,事发当夜,肇事司机杨曙忠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ml,属醉酒驾驶。

  经三门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查证犯罪杨曙忠独自驾驶车牌为浙JA0333黑色宝马轿车,于4月5日20时10分驶经平安路时,与一辆停在卢某诊所旁的柳州五菱小货车发生刮擦。杨曙忠以赔偿车主王某200元为条件私了,未报警。

  随后,杨曙忠继续驾车行驶,最终酿成惨剧发生。

  检察机关认为,杨曙忠在与第一辆车发生碰撞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最终造成4死6伤和多部车辆损坏的,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在三门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资格后,检察机关将其批捕。

  关于网上热议的杨曙忠究竟是自首还是逃逸的问题,警方透露,案发后警方赶到现场时,发现杨曙忠的车停在距离最后一辆肇事车30米开外,人已从车中爬了出来,瘫坐在地上,惶恐失措。

  “杨曙忠有酒醉迹象,对于自己撞车的具体情况还不太知情。”台州警方一位负责人表示,“因此,既不构成逃逸嫌疑,也没有自首说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处理中。

  惨剧频发

  交管部门究竟在做什么

  距杭州“8.4”保时捷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撞死打工妹事故不到8个月,又发生这样的惨剧,一些民众在悲痛的同时,将矛头指向了浙江交管部门:交管部门究竟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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