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事动态 >
云南律师热议李庄案
www.110.com 2010-08-16 17:59

  李庄案始末

  48岁的李庄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知名专职律师,曾使十余名职务和暴力犯罪的被告获无罪释放,使近百名被告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凌厉、强悍、剑走偏锋,是李庄14年律师执业生涯中形成的辩护风格。

  李庄是最早介入重庆打黑系列案的北京律师之一。

  李庄及助理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后龚刚模向警方: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李庄在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的供述,并向龚宣读同案人的供述,指使龚推脱罪责。举报的原因是“想立功”。龚刚模的亲属陈述了李庄的劣迹,李庄的助理马晓军也指认了李庄的相关问题,与李庄一起为龚刚模辩护的重庆律师吴家友还公开发表了《悔过致歉信》。

  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30日,江北区法院一审开庭,李庄及其辩护人都作。

  2010年1月8日,法院一审宣判: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整个过程历时不足一个月。

  2月2日,李庄伪证案将迎来二审。

  在声势浩大的重庆打黑风暴中,本应只是“配角”的辩护律师李庄,却被自己的当事人举报而意外“落马”,成为风暴中最被关注的主角。

  1月8日,身为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亚军的李庄,最终被重庆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服务对象举报、助理反水,同行相斥,“法律人共同体”分崩离析,李庄案掀起了舆情的千重浪,引发了全国16万律师的职业声誉危机。

  而云南最著名的刑事律师马军、李春光、万立等人提出了一个更让人担忧的问题:它开了一个非常糟糕的先河——一个被告人举报辩护律师立功的先河。如果被告人举报辩护人能立功,以后,辩护律师很可能会被自己的辩护对象为了立功而“举报”。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争取我们的三权,争取会见不被监控、监听,争取独立调查,最后我们发现我们努力争取的权利成了我们最大的威胁。”李春光说。而马军则悲凉地说:“从此不办涉黑案。”

  李庄案再次让人们深思:中国刑辩律师的存在意义是什么?他们的职业困境和执业风险是什么?应该如何得到更好的制度保护?同时,“伪证罪”这个让刑事辩护律师如履薄冰的罪名,再次受到了存废争议。

  探讨篇

  “应禁止当事人靠举报辩护律师立功”

  传统意义上,律师这个角色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司法平衡,律师的作用不是替当事人开脱罪责,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是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直争取的会见权成了最大威胁”

  “很震惊!”在谈到李庄案的影响时,马军说出了这三个字。“我做律师30年来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马军曾代理过褚时健案、宣科案、云铜高管案等重大案件。现任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云南省政府及昆明市政府法律顾问。

  马军说,每年都有律师因为伪证罪被判刑的,但没有像李庄案这样,在所有都没有出庭接受质证的情况下,法院就定罪量刑的。在一些大案中很多被告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为了保命,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何况举报律师。”

  “这个案子特殊,是在打黑的背景下。”他说,但打黑也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律师要讲政治、讲大局,但更要讲法律。此言和省外很多律师的呼声一致:“打黑不能以程序正义为代价”,“打黑不是黑打”。马军感叹:“李庄案像是在我们的司法进程中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想到这个,我背后就吹凉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