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制定医疗事故罪界定标准(3)
www.110.com 2010-07-15 11:16
孙东东教授说,我国研究刑法的专家还不十分了解医学的规律,加上医疗事故罪的判例很少,对于医疗事故罪的界定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孙教授对于我国法官的素质忧心忡忡。他很不客气地指出,现在许多法官对法律的认识就像“看字典”一样,只认识上面的字,却不明了法理。他说,法官把“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等同于“医方严重不负责任”,是很可怕的事情。
他呼吁法律学者、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尽快着手研究医疗事故罪的“罪与非罪”的界定问题,这是事关医患双方权利是否都能得到合法保护的重大问题。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在积极活动,寻求立法和司法部门对此问题的重视,以促使其尽快研究。(200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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