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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起诉欲“休”病妻
www.110.com 2010-07-15 11:17

一次不幸的意外让赵晓丽变成了残疾人,她万没想到的是在她疾病缠身时,丈夫却要与她分道扬镳。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晓丽丈夫刘峰离婚的诉讼请求。

    赵晓丽今年30岁,1996年10月与通河县的青年刘峰结为夫妻。婚后,刘靠瓦工手艺在外打工,她则在家务农、料理家务。小两口十分勤劳,几年下来,便有了几万元的积蓄。2003年初,他们拿出1万元钱开了一家小吃部。由于人缘好、懂经营,夫妻俩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每天都能挣100多元钱。可是好景不长,2003年7月,赵在小吃部干活时,忽然晕倒在地上。丈夫立即把她送到了哈医大一院,经医生诊断,赵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经过抢救,赵虽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左肢体偏瘫,丧失了劳动能力。

    赵说,在她住院的一个多月里,丈夫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任劳任怨,还经常安慰她,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赵晓丽可以慢慢走路了,生活勉强能够自理。刚开始,丈夫对她还比较关心体贴,可时间一长,丈夫对她的态度就变了。刘峰经常以在外打工为由,长时间不回家居住,8岁的儿子也被送到了奶奶家。

    如今,丈夫只负责赵的吃饭钱,药费和其他生活费用一概不管。生活上的艰难,她坚强地忍受着。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今年6月,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让她净身出户。

    日前,通河县法院以原告所诉离婚理由不充分为据,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律师介绍,刘峰对妻子不进行照顾、不支付她的医疗费、离婚等行为,已经涉嫌。赵可以依据《》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遗弃罪的。如果刘峰再次提起诉讼,赵晓丽可以要求刘支付扶养费及损害赔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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